机关党工委以宣布案件处分决定为载体开展警示教育


文章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07    浏览次数:497

 

为警示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,校纪委、机关党工委于312日,对近期受到党纪处分的1名机关处级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,通过召开机关党工委委员会、总支委员会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,以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。

会上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处处长李刚宣布处分决定,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、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。

校纪委副书记陈玲从依法办事、认真履职,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她指出,广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“三个底线”,即:思想道德的底线,廉洁自律的防线、党纪国法的红线;要做到“三常”,即:常学习、常反省、常自警;要做到“三早”,即: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。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洁意识,做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的榜样。

与会党员听后对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讨论,并进行了表态发言。受处分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,也进行了表态发言。

机关党工委书记马玉江在总结时指出,通过宣布处分决定,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让大家清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每一名违纪者,都是本着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原则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政纪的规定进行的。同时,以身边人、身边事为反面典型,更直观,更有感触,让大家更能从此案中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防微杜渐。


代云/



最新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