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大机党干发〔2023〕8号 关于郑丽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
文章来源:机关党委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21    浏览次数:533

机关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,机关各部门:

经2023年11月13日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:

郑丽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保卫部(武装部、综合治理办公室)治安科副科长(试用期一年);

高岩峰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保卫部(武装部、综合治理办公室)治安科副科长(试用期一年);

王静娅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自然科学办公室(重大项目办公室)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郜建锐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成果转化办公室(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)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李超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技产业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职务;

米会龙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科协办公室(学术委员会办公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主任职务;

郭伟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平台管理办公室(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研处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付蓉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社会科学办公室(社科联办公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职务;

曾明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自然科学办公室(重大项目办公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研处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主任职务;

蔡永斌同志任石河子大学科学研究处成果转化办公室(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)主任,免去石河子大学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免去刘红勤同志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易班发展中心主任职务。



中共石河子大学机关委员会

20231121日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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