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工委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
文章来源:机关党委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1-28    浏览次数:4583

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。11月27日 ,机关党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集体学习《条例》,机关党工委委员、党总支部书记、党支部书记及组织部全体参加了学习会。会议由机关党工委书记成斌主持。



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赵军领学了《条例》全文。赵军指出,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,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,内容全面细致,符合基层实际,对基层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,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、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,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赵军要求,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学、扎实深入学,做到深学全文,逐条逐句学,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。要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的领学作用,党支部开展具体的细化学习,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主要内容、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,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,不断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党支部建设质量。

机关党工委书记成斌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《条例》提出了要求:一是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。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各党支部都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,认真履职尽责,充分发挥作用,把党员组织起来,把群众动员起来,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。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加强对学校党委下发的“头雁工程”等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。党支部要进一步激发作活力,坚持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,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,使党支部始终充满正能量、富有战斗力。三是重视党支部、善抓党支部,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成熟的表现。《条例》对党组织书记抓党支部建设作出规定,既赋了权,也明了责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、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、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,采取有力措施,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。四是抓好贯彻落实。认真开展对照《条例》检查,按照《条例》要求进行整改。各党支部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党建目标任务,坚持问题导向,及时查漏补缺,认真总结,全面做好党建“述考评”等工作。

  

(通讯员代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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